18 号油田第一步:增产服务试点
6—12 个月信用建立期
25% → 77%中方团队经济份额与表决权
4 / 5合资公司董事会中方席位
本方案从中方角度回答三个问题:项目从哪里起步,中方与帕拉贡控股(Paragon Holdings)如何建立信用,以及在 11 号油田中方团队如何取得控制权。第一步以 18 号油田的增产服务试点建立信用;第二步进入 11 号油田,通过不同表决权和合同安排,让中方团队在经济份额不占多数的情况下掌握控制权。本文为内部方案,不对外发送。
01核心建议
- 第一步从 18 号油田起步,边境油田同步尽调。 18 号油田已经在产,有出口渠道,可以通过服务和融资协议进入,不需要转让股权,半年内就能看到增量产量和回款。边境油田的区块还没有确认,不适合作为第一步。
- 第一步中方全资,帕拉贡控股(Paragon Holdings)以服务和资源参与。 试点公司由中方各方持股,帕拉贡控股(Paragon Holdings)提供物流、基地、社区和安保服务,按市场价结算。帕拉贡控股(Paragon Holdings)在 11 号油田的股权,按其实际投入分期取得。
- 用里程碑建立信用。 双方各自列出可以核实的承诺,按里程碑逐项兑现,兑现一项、推进一步;任何一方未兑现,另一方可以暂停,损失有上限。
- 第二步 11 号油田由中方团队控制。 境外控股公司设两类股份:中方团队持有的 A 类股每股 10 票,资金方持有的 B 类股每股 1 票并优先分配;尼日利亚合资公司由境外控股公司委派多数董事和全部关键管理人员;现金和出口销售由中方控制。
- 控制权与保护对等。 资金方保留融资、关联交易和出售的否决权,中方团队未达到里程碑时表决权自动下调;帕拉贡控股(Paragon Holdings)保留涉及自身权益的否决权。这样设计,各方才会接受中方控制。
02起点选择
| 比较项 | 边境油田 | 18 号油田 | 11 号油田 |
|---|---|---|---|
| 资产信息 | 区块、持有人、井数口径都未确认 | 公开信息充分:1,035 平方公里、7.14 亿桶、2026 年 5 月日产约 2.9 万桶 | 资产报告完整,奥戈尼片区停产多年 |
| 进入方式 | 未定,可能需要招标或收购 | 与作业者签增产服务和融资协议 | 再开发协议或收购权益 |
| 审批 | 不确定 | 作业者和联合作业方同意即可,不涉及权益转让 | 需要 NNPC 决策、NUPRC 批准和部长同意,涉及社区 |
| 资金规模 | 未知 | 可以按井分批,首期规模可控 | 5—10 亿美元起步 |
| 见效时间 | 一年以上 | 修井后数月可见增量 | 两年以上 |
| 主要风险 | 信息不全 | 作业权争议、外输依赖浮式储油卸油装置 | 社区、财税条款、规模 |
| 建立信用的价值 | 低 | 高:结果看得见,可以计量 | 不适合作为起点 |
结论: 第一步选 18 号油田的增产服务试点,边境油田同步尽调,作为第二批备选;11 号油田作为第二步的主体项目。
18 号油田的作业权争议,对服务合同的影响小于对股权交易的影响。但签约前仍要取得 NNPC 和 Sahara 方(合计 71.2%)的书面同意,并请尼日利亚律师出具意见。
03第一步:18 号油田试点
目标(信用建立期,6—12 个月)
| 对象 | 要建立的信用 |
|---|---|
| 帕拉贡控股(Paragon Holdings) | 中方说到做到:资金、钻机、人员按期到位,数据透明 |
| NNPC 与作业者 | 中方有技术能力,增产有效,回款规则清楚 |
| 资金方 | 项目能计量、能回款,团队能执行 |
| 中方自身 | 核实帕拉贡控股(Paragon Holdings)的资源、执行力和合规配合程度 |
结构
| 事项 | 安排 |
|---|---|
| 签约主体 | 试点公司(香港或新加坡),由中方各方全资持有:智信多(负责国内运营)、中企图谱、道纳、海隆控股(Hilong Holding,01623.HK)和专项基金 |
| 合同 | 与 NNPC 18 号作业公司签订增产服务和融资协议:中方出资和施工,从增量产量中回收投资并取得约定收益 |
| 工作内容 | 选定 10—20 口井修井、增产措施和伴生气利用,由海隆在尼日利亚的钻修设备施工 |
| 首期规模 | 按井分批投入,首期建议控制在 2,000—5,000 万美元以内(待技术顾问按井测算) |
| 回收 | 以增量原油提货或按油价折算付款;出口货款进入中方选定银行的托管账户 |
| 帕拉贡控股(Paragon Holdings)的角色 | 签订服务合同,提供基地、码头、物流、社区和安保协调,按市场价凭发票支付;试点期不持股 |
双方的信用承诺
| 中方承诺 | 核实方式 | 帕拉贡控股(Paragon Holdings)承诺 | 核实方式 |
|---|---|---|---|
| 首期资金到位 | 托管账户余额证明 | 提供公司注册、股东和受益人资料 | 律所核查报告 |
| 钻修设备和人员按期进场 | 开工报告 | 基地和码头可用 | 租赁或使用协议、现场验收 |
| 每月报送产量和成本数据 | 月报,第三方计量 | 社区和安保按计划落实 | 社区协议、无停工记录 |
| 按时支付帕拉贡控股(Paragon Holdings)的服务款 | 银行流水 | 协助以正式程序取得作业者和合作方同意 | 书面同意文件 |
| 不绕开帕拉贡控股(Paragon Holdings)对接其他尼方资源 | 不绕开协议 | 不绕开中方引入其他中国投资人 | 不绕开协议 |
里程碑与止损
| 里程碑 | 时间 | 达成条件 | 未达成时 |
|---|---|---|---|
| M1 | 第 1—2 个月 | 保密与不绕开协议、帕拉贡控股(Paragon Holdings)尽调完成 | 不进入下一步,只承担尽调费用 |
| M2 | 第 2—4 个月 | 与作业者签订增产协议,取得合作方同意 | 停止,损失限于前期费用 |
| M3 | 第 4—6 个月 | 首批井完工,增量产量经计量确认 | 暂停后续井,评估原因 |
| M4 | 第 6—9 个月 | 首批回款进入托管账户 | 启动合同违约条款,暂停投入 |
| M5 | 第 9—12 个月 | 帕拉贡控股(Paragon Holdings)完成土地、码头等投入的产权核验 | 推迟帕拉贡控股(Paragon Holdings)在 11 号油田的股权安排 |
边境油田同步尽调
只做资料核实和技术评估,费用设上限。确认区块、持有人、井况和进入方式后,再决定是否列为第二批项目。
04第二步:11 号油田控制权
进入条件
第一步达到 M4,并满足以下条件后,进入 11 号油田:
- 18 号试点按时回款,计量和审计没有异议;
- 帕拉贡控股(Paragon Holdings)已完成尽调,并核实了拟投入资产的产权;
- 与 NNPC 就 11 号油田达成条款书;
- 专项基金完成首轮募集。
控制权的三层设计
| 层级 | 安排 | 中方取得的控制 |
|---|---|---|
| 境外控股公司 | 设 A、B 两类股份。A 类股由中方团队持有(智信多、中企图谱、道纳),每股 10 票;B 类股由资金方持有,每股 1 票,享有优先分配 | 中方团队以少数经济份额取得多数表决权 |
| 尼日利亚合资公司 | 境外控股公司约占 86%,帕拉贡控股(Paragon Holdings)约占 14%;董事会 5 席中,境外控股公司委派 4 席;总经理、财务总监、技术总监由境外控股公司提名 | 合资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由中方决定 |
| 油田和现金 | 中方团队通过技术服务协议主导作业;出口销售由中方境外销售公司负责;托管银行由中方选定,付款须中方签字 | 原油和现金流在中方手里 |
境外控股公司注册在香港或新加坡,私人公司可以在章程中设置不同表决权的股份类别,具体由律师确认。尼日利亚合资公司层面,主要通过股东协议和章程中的董事委派、保留事项实现控制,是否设置不同权利的股份类别,由尼日利亚律师确认。
同股不同权示例
以油田股权计:国家持股公司 30%,资金方 40%,中方团队 15%,帕拉贡控股(Paragon Holdings) 10%,海隆 5%(海隆按 B 类股计)。
| 境外控股公司股东 | 经济份额 | 表决权 |
|---|---|---|
| 中方团队(A 类股,每股 10 票) | 25% | 约 77% |
| 资金方和海隆(B 类股,每股 1 票) | 75% | 约 23% |
中方团队在境外控股公司的经济份额为 25%,折合油田经济权益 15%。通过 A 类股和合资公司的董事委派,中方团队可以掌握 11 号油田的经营决策。
控制权分配
| 决策事项 | 决定方 |
|---|---|
| 年度预算、钻井计划、作业方案 | 合资公司董事会(中方多数) |
| 关键管理人员任免 | 境外控股公司提名,董事会任命 |
| 原油出口销售、定价、套期保值 | 中方境外销售公司,按董事会批准的政策执行 |
| 新增融资、引入新股东、出售资产 | 须经资金方同意 |
| 关联交易(含海隆服务、智信多服务) | 须经资金方和帕拉贡控股(Paragon Holdings)同意 |
| 修改帕拉贡控股(Paragon Holdings)的权益比例或分配顺序 | 须经帕拉贡控股(Paragon Holdings)同意 |
| 社区与利益相关方事务 | 社区委员会(帕拉贡控股(Paragon Holdings)任主席),预算由董事会批准 |
| 董事会僵局 | 董事长(中方委派)有决定票 |
防止失控的条款
- 帕拉贡控股(Paragon Holdings)股权分期取得: 按其土地、码头、设施和当地融资的到位情况分期取得,未到位部分不享有表决权。
- 合规回购权: 帕拉贡控股(Paragon Holdings)如果出现受益人隐瞒、违反反腐承诺或被制裁,中方有权按约定价格回购其股权。
- 控制权变更: 帕拉贡控股(Paragon Holdings)的控股股东变化时,中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 股权质押: 中方为帕拉贡控股(Paragon Holdings)垫付的投入回收之前,帕拉贡控股(Paragon Holdings)的股权质押给境外控股公司。
- 排他与不竞争: 帕拉贡控股(Paragon Holdings)在约定区域内不与其他中国投资人合作同类油田项目。
对资金方的保护(让资金方接受中方控制)
- B 类股优先回收本金和约定回报;
- 新增融资、关联交易、出售资产须经 B 类股东同意;
- 中方团队连续两个里程碑未达成,A 类股的表决权自动降为每股 1 票;
- 每季度报送经营报告,每年独立审计。
05两步时间表
| 阶段 | 时间 | 主要工作 |
|---|---|---|
| 准备 | 第 0—2 个月 | 帕拉贡控股(Paragon Holdings)尽调;签保密与不绕开协议;设立试点公司;基金启动募集 |
| 第一步 | 第 2—12 个月 | 18 号油田增产试点,边境油田尽调 |
| 衔接 | 第 9—12 个月 | 评估试点;与 NNPC 谈 11 号油田条款书;设立境外控股公司和合资公司 |
| 第二步 | 第 12 个月起 | 11 号油田再开发,同股不同权架构落地 |
06需要决定的事项
| 事项 | 建议 |
|---|---|
| A 类股持有人是否包括海隆 | 建议不包括:海隆以服务和资金参与,控制权留在智信多、中企图谱、道纳 |
| 帕拉贡控股(Paragon Holdings)在 11 号油田的比例 | 以投入评估为准,上限建议 10%(油田口径) |
| 第一步首期投入上限 | 待技术顾问按井测算后确定 |
| 试点公司注册地 | 香港或新加坡,按税务意见确定 |
| 对外口径 | 对帕拉贡控股(Paragon Holdings)只说明“试点先行、按投入取得权益”,不展示 A、B 类股的表决权设计 |